一次激烈争吵后,小区物业给我来电话,告知我家正在搬东西,确定一下是不是在搬家。
我电话过去,李雅没有接听。
就这样,她和岳母带着女儿搬离我们住了7年房子,回到她爸在禾花湖边的别墅。
7年前是我从那幢别墅里把她接过来的。
都说“在一起”
需要两个人同意,而“分开”
只需一个人做决定。
在失败的感情经营中,我专注事业而忽略她与亲人,面对种种的不如意,开始了长期的抱怨。
处理矛盾时表现无能甚至选择了逃离,以致于独自一人跑去广州工作了两年。
矛盾发生后,岳父唯一一次单独找我,从他平和的语气,我理解他是来劝和。
“阿聿,没有父母想自己的儿女离婚的。
我也是过来人,现在是三婚~”
岳父推心置腹地说。
既然是劝和,就免不了罗列矛盾。
那晚从他口中讲述了李雅向他诉说的一堆对我与我原生家庭的种种不满。
在我听来,这些都是她感性上的臆断,并不客观;并且放大了个别言语与行为的严重程度。
我静静的听着,努力平复内心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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